存證信函是什麼?它能證明什麼、不能證明什麼
依郵件處理規則第 34 條,這類郵件是「掛號信函交寄時,加付存證相關資費,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方式繕寫,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」的郵件。同一條第 2 項規定,留存郵局的副本自交寄日起保存三年,期滿後銷燬。
簡單說,一般掛號信只能證明「有寄出一封信」,郵局並不知道信裡寫了什麼。同規則第 3 條明定,郵局對寄件人交寄郵件的內容,除存證信函留存郵局的副本外,不予證明。所以想證明「我已經在某年某月某日要求對方還錢」,這種信比一般掛號信更有說服力。
不過要分清楚它的界線:
- 能證明的:寄件日期、寄件人與收件人、信件內容;搭配回執,還能證明對方何時收到。
- 不能證明的:信裡寫的事情是真的。你寫「對方欠我 10 萬元」,只代表你曾經這樣主張,借款事實仍要靠借據、轉帳紀錄等證據證明。
- 沒有的效力:它不是法院文書,對方不理會,也不能拿它去扣薪水或扣存款。要強制執行,仍要取得支付命令、確定判決或本票裁定等執行名義。
如果借款當初就沒有留下書面約定,建議先回頭看借據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,把現有證據整理齊全,再決定信裡要主張的金額與事實。

借錢不還時,存證信函有哪些法律效果
對出借人來說,這封信的核心功能是把「催告」這個法律上的意思表示保存下來。依民法第 95 條,非對話的意思表示以通知到達相對人時發生效力,所以寄出後保存好回執,就能證明催告何時生效。以下整理借款糾紛中常見的四種效果:
資料整理: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、郵件處理規則(擷取日 2026-11-02)。
沒約定還款日:先「定期限催告」才算到期
很多親友借錢只說「有錢再還」,沒有寫還款日。依民法第 478 條,未定返還期限時,借用人可以隨時返還,貸與人也可以定一個月以上的相當期限,催告返還。實務上常見的寫法是:「請台端於收到本函後三十日內清償」。如果你只寫「請盡快還錢」,期限不明確,日後就容易爭執對方從什麼時候開始遲延。
遲延利息怎麼算:以 10 萬元借款為例
假設借款 10 萬元,雙方沒有約定利息,也沒有約定還款日。你寄信定 30 日期限,對方期限屆滿仍未還款。依民法第 229 條第 3 項,對方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;依第 233 條與第 203 條,可請求週年利率 5% 的遲延利息:
- 一年遲延利息:100,000 × 5% = 5,000 元
- 平均每日:5,000 ÷ 365 ≈ 13.7 元
如果借款時有約定利率,依民法第 205 條,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% 的部分無效。信裡請求的利息不要超過這個上限,否則對方可以據此質疑你的主張。利率換算方式可以參考月息換算年利率,關於超額利息的風險可以參考高利貸的利息陷阱。
時效中斷:寄完信後 6 個月是關鍵期限
依民法第 125 條,一般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 15 年;依第 126 條,利息等一年或不及一年的定期給付債權,各期請求權是 5 年。依第 144 條,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。
寄出這封信屬於第 129 條的「請求」,可以中斷時效,但第 130 條規定得很清楚:因請求而中斷者,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,視為不中斷。第 129 條第 2 項也列出與起訴有同一效力的事項,包括聲請支付命令、聲請調解、開始執行行為或聲請強制執行。
| 時間點 | 發生什麼事 | 要做的事 |
| 借款到期(請求權可行使) | 依民法第 128 條,消滅時效從這天起算 | 記下日期,保留借據與轉帳紀錄 |
| 快到 15 年時效前 | 如果什麼都不做,時效完成後對方可以拒絕給付 | 寄信請求,讓時效中斷 |
| 寄出信函後 6 個月內 | 時效暫時中斷 | 起訴、聲請小額訴訟或支付命令,才能確保中斷效力 |
| 超過 6 個月仍未起訴 | 依民法第 130 條,視為不中斷 | 時效照原本進度計算,可能已經完成 |
資料整理: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第 129 條、第 130 條、第 137 條(擷取日 2026-11-02)。
所以這封信不是「寄了就能一直拖」。寄信的時機,建議安排在你已經準備好下一步法律程序的時候,寄出後若對方仍沒回應,就能在 6 個月內接著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。中斷後依民法第 137 條,時效自中斷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。
存證信函、律師函、支付命令怎麼選
催討借款的方式不只一種。下表把常見的四種書面或法院途徑放在一起比較,方便依金額、對方態度與預算決定順序:
| 方式 | 由誰處理 | 費用參考 | 強制力 | 適合情況 |
| 郵局存證信函 | 自己寫、郵局存證 | 存證費首頁 50 元起+掛號附回執郵資 | 無 | 先正式催告、定還款期限、保存證據 |
| 法院公證處信函認證 | 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 | 認證費 500 元+郵資 | 無 | 希望由公證人認證寄信內容 |
| 律師函 | 委任律師撰寫寄送 | 依律師收費,待個別詢價 | 無 | 金額較大、法律關係複雜,需要專業評估 |
| 支付命令 | 向法院聲請 | 聲請費 500 元 | 對方 20 日內未異議即得為執行名義 | 對方不太會爭執借款事實 |
| 小額訴訟 | 向法院簡易庭起訴 | 10 萬元以下第一審裁判費 1,500 元 | 勝訴判決得強制執行 | 10 萬元以下、對方可能否認或拖延 |
資料整理:中華郵政國內函件資費表、司法院常見問答:如何辦理信函認證;支付命令與小額訴訟費用見本站小額訴訟完整流程(擷取日 2026-11-02)。
依司法院的說明,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的信函認證和郵局存證信函用途相同,具有法律上效力,可以作為訴訟證明之用,認證費 500 元,郵票由請求人負擔。一般借款催討用郵局寄送就足夠,費用也低很多。
如果你手上有對方簽的本票,本票裁定通常比寄信更直接,可以參考本票裁定的聲請流程;如果擔心對方在你催討期間脫產,則要評估假扣押。
存證信函怎麼寫:格式規定與必備內容
郵局格式規定
中華郵政在下載專區提供專用信紙的 PDF、Word 與 ODT 檔。依用紙上的備註與格式使用說明,寫的時候要注意:
- 每頁 10 行、每行 20 格,每格限寫一字,色澤明顯、字跡端正。
- 每件一式三份,可以用不脫色筆或打字機複寫,也可以書寫後影印。
- 如有塗改增刪,要在備註欄填明位置並蓋寄件人印章,每頁塗改增刪不得超過二十字。
- 用電子檔打字時,英文、數字、符號請用全形輸入;從 Word 轉貼時,字體大小設 18、固定行高 34pt、字元間距加寬 2.9pt,文字才會落在格子內。
- 寄件人如為公司、商號等,要加蓋單位圖章及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。
- 變更用紙樣式內容者,郵局不予收寄。
催告還款信一定要寫的 7 個元素
- 借款事實:哪一天、用什麼方式(現金或轉帳)交付多少錢。
- 約定內容:當初約定的還款日、利息與分期方式;沒有約定就直說未約定。
- 已還與未還金額:已經還了多少、目前還欠多少本金與利息。
- 明確的還款期限:例如「收到本函後三十日內」,未定還款日的借款至少定一個月以上。
- 還款方式:匯款帳戶或面交方式,讓對方沒有藉口說不知道怎麼還。
- 逾期的處理:例如「逾期將依法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,並請求自遲延時起之法定遲延利息」。
- 證據附件:借據、本票、轉帳紀錄影本,可列為附件一併存證(每張另收存證費)。

借款催告存證信函範本
以下範本適用於「親友借款、未約定還款日」的情況,可依實際狀況刪改。日期、金額請填真實資料,不要誇大:
敬啟者:
一、台端於民國○○○年○月○日向本人借款新臺幣○○○○○元整,本人當日以轉帳方式匯入台端名下○○銀行帳戶(轉帳紀錄如附件一),雙方未約定返還期限及利息。
二、本人曾於民國○○○年○月○日以通訊軟體請求返還,台端回覆將於近期清償(對話紀錄如附件二),惟迄今仍未清償。
三、依民法第四百七十八條規定,特以本函催告台端於收受本函後三十日內,將上開借款新臺幣○○○○○元整匯入本人○○銀行帳戶(帳號:○○○○○○○○),或與本人聯繫面交清償。
四、如台端逾期仍未清償,本人將依法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,並請求自期限屆滿翌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遲延利息。
五、特此函告,請查照。
寫完後,請逐條檢查有沒有下列地雷:
- 威脅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或財產:依刑法第 305 條,可能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。
- 辱罵或揚言公開對方欠債: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或誹謗,尤其是副本寄給對方公司、家人時更要小心。
- 請求超過法定上限的利息: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% 的部分無效,寫進信裡也請求不到。
- 寫錯金額或日期:內容會被郵局留存,前後說法不一致,訴訟時反而對你不利。
司法院在信函認證的說明中也提醒,信函內容宜力求簡明扼要,不得有恫嚇、謾罵、猥褻之詞句。
存證信函怎麼寄:臨櫃與網路交寄步驟
臨櫃交寄
- 準備內容完全相同的三份(正本一份、副本兩份),附件同樣準備三份。
- 帶著印章到郵局櫃台,告知要寄存證,櫃台會核對三份內容是否相同。
- 依頁數與附件張數繳存證費,並選擇掛號附回執寄出。
- 取回自己的副本與掛號執據,郵局留存一份副本。
- 收到對方簽收的回執後,和副本、執據放在一起保存。
網路交寄(電子存證)
依中華郵政存證信函網路交寄 Q&A:
- 個人或團體都可申請。先在電子函件/存證信函服務系統線上申請電子函件帳戶,列印申請表送交郵局並繳驗證明文件,也可以直接到郵局申辦。
- 郵局收到申請文件後,約 3~4 個工作天開通帳戶。
- 依「存證信函電子檔製作說明」製作內容檔(csv)與附件檔(pdf),登入系統點選「存證信函交寄」完成交寄。
- 可用郵政存簿、劃撥帳戶、預付款、WebATM 或信用卡繳費。
- 系統只印製紙本寄給收件人,寄件人取得副本電子檔,需要紙本可自行下載列印。
網路交寄有兩個限制要先知道:寄件人只限會員本人,系統以電子章取代實體印章;本文加附件雙面列印總張數不可超過 10 張。郵件自交寄日次日起 3~4 個工作天開始投遞。
存證信函費用怎麼算?附三種情境試算
臨櫃寄送的費用是「存證費+郵資」,網路交寄另加「特別處理費」。官方費率如下:
| 項目 | 臨櫃交寄 | 網路交寄 |
| 存證費(本文) | 首頁 50 元,續頁每頁 30 元 | 首頁 50 元,續頁每頁 30 元 |
| 存證費(附件) | 每張 30 元 | 每張 30 元 |
| 內容相同寄給多人 | 第一件照收,其餘減半 | 副本減半收費 |
| 掛號附回執郵資 | 依重量:不逾 20 公克 43 元、21~50 公克 51 元 | 依張數:1~3 張 43 元、4~7 張 51 元、8~10 張 59 元 |
| 特別處理費 | 無 | 雙面列印第一張(含信封)2 元,每續一張 0.8 元,另有件數折扣 |
資料整理:中華郵政國內函件資費表、存證信函網路交寄資費表(擷取日 2026-11-02)。
以下試算都以一位收件人、掛號附回執為例,實際金額以郵局櫃台或系統計算為準:
- 情境一:本文 1 頁、無附件,臨櫃寄送:存證費 50 元+掛號附回執 43 元(不逾 20 公克)= 93 元。
- 情境二:本文 2 頁、附件 2 張,臨櫃寄送:存證費 50+30+30×2 = 140 元,加上掛號附回執郵資 43 或 51 元(依重量),合計約 183~191 元。
- 情境三:同一封信寄給借款人與保證人兩人,本文 1 頁:第一件存證費 50 元,第二件減半 25 元,再加兩件掛號附回執各 43 元,合計約 161 元。
對保證人催告前,建議先確認保證契約的內容與責任範圍,可參考借款保證人的責任。
寄出後:對方簽收、拒收或不回應怎麼辦
- 對方簽收並還款:收款後開立收據或簽署清償證明,並把借據、本票交還或註記已清償,避免日後爭議。
- 對方回覆要分期:把分期金額、期數與每期日期寫成書面協議,雙方簽名。對方以書面承認債務,依民法第 129 條屬於「承認」,也有中斷時效的效果。
- 對方不回應:期限屆滿後,評估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。金額 10 萬元以下,可以參考小額訴訟的起訴流程;手上有本票可以走本票裁定。
- 對方拒收或查無此人:信件退回時保留退件信封與郵局註記,不要拆封。是否算「到達」要依實際情況個案判斷,建議同時用其他可留紀錄的方式通知,並向法院確認對方的正確送達地址。
取得勝訴判決或支付命令後,對方仍不還錢,就要聲請強制執行;查不到財產時,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,可以參考債權憑證的時效與換發。
收到存證信函怎麼辦?借款人也要看懂
如果你是收信的一方,先不要驚慌。這封信只是對方的書面主張,不是法院判決,也不會直接讓你的薪水或存款被扣。但它通常代表對方準備走法律程序,建議依下列順序處理:
- 核對信中的借款日期、金額與已還款項,和自己的轉帳紀錄比對。
- 金額沒有爭議時,主動聯繫對方談還款計畫,並把約定寫成書面。
- 金額或利息有爭議時,也可以用同樣方式回覆,清楚說明自己的立場與證據。
- 之後若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或開庭通知,一定要在期限內處理,不要置之不理,相關做法可參考欠錢被告怎麼辦。
如果寄信的是討債公司,或內容出現恐嚇、騷擾,應保存證據並參考債務催收的合法界線與應對方式。
寄信前的 5 個常見錯誤
- 沒先確認對方地址:寄錯地址或對方早已搬家,信件退回就無法證明催告到達。
- 寄完就等,超過 6 個月才起訴:因請求而中斷的時效,6 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。
- 一次把所有證據原本寄出:附件只寄影本,原本自己保存,日後開庭要用。
- 情緒性文字太多:與借款無關的指責只會讓信件失焦,嚴重時還會涉及刑責。
- 副本寄給對方的主管、同事施壓:可能涉及誹謗或侵害名譽,也容易讓對方更不願意配合。
想從源頭降低借錢糾紛,比較穩妥的做法,仍是借款當下就把條件寫清楚:簽借據、走轉帳、約定還款日與利息,必要時請對方另外提供保證人。簽約前可以先看借款合約注意事項。如果你自己是需要周轉的一方,也可以先比較合法私人小額借款的條件與成本,再決定要不要向親友開口。
常見問題 FAQ
存證信函有法律效力嗎?
有證據效力,但沒有強制執行力。依郵件處理規則第 34 條,郵局會留存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 3 年,可以證明你在何時、向誰、表達了什麼內容,例如催告還款。但它不是法院文書,對方不理會時,仍要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,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。
存證信函要多少錢?
臨櫃寄送的存證費是首頁 50 元,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 30 元;內容相同同時寄給兩人以上,第一件照收,其餘減半。另外要付掛號附回執郵資,不逾 20 公克是 43 元。以本文 1 頁、寄一人計算,約 93 元。
存證信函可以在網路上寄嗎?
可以。先在中華郵政的電子函件/存證信函服務系統申請帳戶,郵局收到申請文件後約 3 到 4 個工作天開通。開通後上傳內容檔與附件檔即可交寄,費用是存證費加普通掛號附回執郵資,另加特別處理費。本文加附件雙面列印總張數不可超過 10 張。
寄了存證信函,時效就不會消滅嗎?
不一定。寄這封信屬於民法第 129 條的「請求」,可以中斷時效,但依第 130 條,因請求而中斷者,請求後 6 個月內不起訴,視為不中斷。聲請支付命令、聲請調解等與起訴有同一效力,所以寄信後要在 6 個月內接著走法律程序。
借錢沒約定還款日,要怎麼催?
依民法第 478 條,未定返還期限的借款,貸與人可以定一個月以上的相當期限催告返還。實務上可以在信中寫明「請於收到本函後三十日內清償」,期限屆滿對方仍未還款,就可以主張對方遲延,並請求法定遲延利息。
對方拒收存證信函怎麼辦?
保留退回的信封與郵局註記,不要拆封。是否算到達對方要依實際情況個案判斷,建議同時用簡訊、通訊軟體等可留紀錄的方式通知,並在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時,向法院確認對方的正確送達地址。
存證信函可以請求多少利息?
有約定利率的依約定,但依民法第 205 條,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% 的部分無效。沒有約定利率時,依民法第 233 條與第 203 條,可以從遲延時起請求週年 5% 的法定遲延利息。以 10 萬元計算,一年約 5,000 元。
存證信函和律師函有什麼不同?
兩者都沒有強制力,主要差別在撰寫者與成本。郵局版本可以自己寫,費用以存證費與郵資為主;律師函由律師撰寫,費用依律師收費而定,適合金額較大或法律關係複雜的情況。法院公證處的信函認證也有相同用途,認證費 500 元。